两家地产公司对峙公堂,世纪地产的律师就起诉状第一条,对“期限”一词做出了科学和术语上的解释。

        “您真是多想了。”律师告诉对方:“您说的逾期。”

        “是政府公文发布的招标信息,的确是有截止期限的,可是中间也需要时间进行审批,我们经当地人民政府土地部门批准后,才签订了合同和补充合同,在此期间补缴有关费用,最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才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您总该知道这意义吧?”律师把一张红头文件放在对方面前。“这说明镇政府敲定了选择我们。”

        “而且时间,正正好好,没超出一天。”

        “您还有话说吗?”

        “那合同呢?”

        对方就像一只疯狗一样,咬着合同上的时间不松口。

        律师推了推眼镜:“您似乎很关注这问题。”

        小小的问讯室里气氛大为活跃,双方请来的律师辩护措词十分犀利,每句话都不断刺激着人的神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