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道菜里红烧肉是工序最多花费时间最多的,杨振兴决定先做红烧肉。
没有菜心之类的也不管了,就照着普通家里最简单的做法来做就行。
首先把一大块儿五花肉扔在锅里,倒上水煮到五成熟捞出,裁切成大小一致的四方小块儿。
在肉面隔一厘米左右的距离打十字刀花,深至肉皮,然后锅里放油和糖炒色,涂抹在肉皮上。
就这一手操作看的那些宾馆厨师直呼神奇。
他们没想到居然能用这种办法,就可以调制出这样的颜色出来,生肉就像是熟了一样。
听到外国厨师们的惊叹和议论,杨振兴得意的弯了弯嘴角。
但是他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因此停下来。
将涂抹好糖色的肉皮朝下放在碗里,然后在刚熬制的糖色锅里加入水、盐、葱姜,还有空运来的味精和南酒,熬煮开后倒入装肉的碗里上锅蒸熟。
按理说这里应该用清汤下锅,但是时间上来不及熬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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