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一个中等盐商一年少说也有十万两银子。

        可这“纲法”改革的核心是什么呢——承包。

        因为盐商是要先拿出来银子才能换来盐引的。其余世袭和垄断等好处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

        所以当时就在盐商里选出了荷包最厚的二十个总商,这规矩也就沿袭至今,如今两淮也就只有八个总商,彼此之间也是井水不犯河水。

        这两淮的盐可以行销到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包括贵州)、湖南、河南六省,他们也都有自己的辐射范围。

        这大盐商当行首,小盐商的死活呢?

        当时制定规则的时候,完全懒得催追这些小盐商,所以让他们附在总商名下,总商为他们开具保书,上报盐运司,他们才能顺当做生意。而每年春秋开征,又或者是捐输摊牌之类,全是这些总商分派,负责催收。

        虽然大家都眼瞧着戴家、郑家和尚家要不行了,可他们这些小盐商是常年附庸在他们身后的,就算是想要临时换一根高枝,攀不攀得到到先不说,这就算是攀到了,也要被其余总商早早附庸的那些小盐商排挤……

        毕竟两淮一年能出的盐引就那么多,少几个抢饭吃的,不就能吃得更多,更饱,更香吗?

        没有总商给他们开具保书,他们还怎么混?

        这才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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