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具身体不是他的。

        他不是从前的埃里克。

        所有的谜题都迎刃而解了。为什么他们对待爱人的方式不同,为什么他们过去的经历不同——这具身体十三岁的时候就离开了马赞德兰王宫,在马戏团老板的手下讨生活,因为被歌剧院的芭蕾女学员救下,才在歌剧院的地底下定居下来;他却在那座王宫待了十多个年头,直到国王动了杀心才离开,逃到了君士坦丁堡,为土耳其苏丹效力。他也不是因为被舞女救下,才在歌剧院的地底下定居下来,而是被加尼叶本人邀请,参与地基工程以后,才决定在巴黎歌剧院住下。

        但他们之间也有许多相似之处。

        他们都卑劣,都龌龊,都无耻,都可悲。他们都被人们恐惧、厌恶、驱逐。他们都曾漂泊无居所。他们都精通各种技艺,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天才。

        他们有那么多相似点,却没有相似的命运——这具身体成为了举世闻名的作曲家,还娶了梅格这样的妻子。

        他不在乎名利。名声与金钱,对他而言是唾手可得的东西。他只在乎梅格。

        除了梅格,再没有哪个女人会亲吻他丑陋的脸庞,会充满依恋地钻进他的怀里,会帮他熨烫衣服,动作轻柔地帮他穿上。

        她并不完美,没有海边晒出来的漂亮的褐色皮肤,嘴唇也总是在寒冬爆裂、起皮,留下玫瑰色的瘢痕,脸上还有几颗浅色的雀斑。她不是那种美得让人心醉神迷的女人,却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会吻他、抚爱他、关怀他的女人。

        她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独一无二。

        他不会像那些庸俗的男人一样,只想着如何蛮横粗暴地占有她。他只想看着她,像宠物看着自己的主人,信徒看着供奉的神像。她是那么纯洁、善良,值得拥有一切最好的东西,而他恰恰是最邪恶与最肮脏的存在。他不想玷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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