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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各个部落受到吸引而来的百姓,其实彼此语言或许是不通的,甚至很多部落的语言,还没有发展到比较完善的程度,因而,比起互相学习土话这样吃力不讨好的办法,大家统一学习一门新的,教材丰富,教育方法也很完善的语言,似乎就显得更加实用了。

        同时,对于很多土著来说,学习一门新的语言,也算是生活的必须,因为他们进城之后,生活发生了相当的改变,在新生活中,有太多东西是原本的语言完全无法形容的,就只能去学习外来语,外来语学习多了之后,词汇量自然累积,只要在香美城里住上几年,或许还学不会拼音算数,但至少口语上是畅通无阻了。

        当然,刚才和两个来自买地的汉人斗嘴的小乌木,他的汉语水平,就算在香美城也算是高的,不但口音正,不像是很多土人会把土语和汉语混着说,而且,词汇量也很丰富,明眼人一看即知,他应该在汉地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把羊城港看成了他的家乡——他用的是‘回’字,而不是‘去’字,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他应该是当年那第一批壕镜黑奴的后人——这些黑大汉,融入买地也有二十余年了,大多数都已经娶妻生子,和各族通婚,更有不少回到了非洲,抱着崇高的理想,在故乡重新扎下根来。

        虽然这样的人从比例来说并不多,但绝对人数还是有一些的,只是在非洲大陆上分布得比较分散,因为很多人更情愿去自己的家乡附近扎根做事——只要他们能找到自己的来处在哪,他们总是有强烈的意愿要回去看一看的。

        对买地来说,黑大汉回到哪里扎根都无关紧要,只要他们想做事,就要和买地联系,也就会推动当地亲买势力从无到有,慢慢丰满,至少这都会是汉语的胜利——如果整个非洲海岸线,都遍布着会说汉语的百姓,那买活军要开展商贸航线无疑是要方便多了。

        因此,他们对黑人的归乡,是并不限制的,不过,也有很多黑人聚集在这些年来,陆续于东非海岸成型的几个港口附近,他们有些是从地图上找不到家乡的,有些则对家乡现在的住民怀有仇恨,因为他们是被捕捉来卖掉的野人,同族或许都死于当地人的攻打中了。

        对这些人来说,他们返回非洲,没有什么情怀,纯粹是因为在这里工作容易发挥自己的优势,获得提升罢了。他们心底,对于故乡的感情不算太浓,留在买地生活的那些,甚至会刻意谋求和他族通婚,如果能和汉人通婚是最好,倘若不成,也不愿再找本族的女子,有很多寻了土番成亲,为的就是在买地留下一个可以回去的祖地根基。

        从乌木的肤色来看,他算是比较罕见的族内通婚所生,黝黑发亮,眼睛又黑又大,若不是牙齿白,几乎看不见五官了。他在香美城中的地位也很高,除了两个汉人可以用长辈的态度打趣他之外,街道上很多人见到这个赤足小孩,都会对他微微点头行礼。即便还有人不认识,也很快就会在耳语中明白了他的身份,恭敬地叫着。“小城主!”

        “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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