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裴忻在照片背面利落签字,余笙收回目光,像终于完成了一项任务般缓缓松了一口气。

        四年前,原主高三时期曾经在郊外意外落过一次水,差点溺死在水里,是裴忻救的她。

        那时候她只是在昏迷前匆匆看了一眼记住了他的脸,醒来以后裴忻已经离开,她不知道他的姓名,甚至没有机会亲自跟他道谢。

        这件事成了原主的心病,每每想起濒死绝望的那种心悸感,裴忻的面容就会带着光出现在她的梦境里。

        久而久之,心悸混杂着感激和崇拜,在小姑娘柔软的心里,积压成了无望的喜欢。

        后来在荧幕上无意看见裴忻的脸,知道他是当红影帝后,这份喜欢被她小心翼翼地珍藏起来的同时,她也在用着自己的方式,试图努力走到他的面前。

        想以粉丝的身份,跟他要一张签名,合一张影。

        当面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和他说一声,谢谢他多年前救了自己。

        小姑娘的喜欢单纯简单又卑微无言,没有任何多余的幻想,仅仅只是想和他道一声谢。

        余笙默默压下胸腔里似是原主遗留下的酸楚和悸动,心里也颇有几分不真实感。

        为了见裴忻不说原主费了多大功夫,余笙还特地去东沪找了份自己根本没什么欲望的工作,没想到做了这么多,还不如一场偶遇来的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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