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之仇,不共戴天!追文时付出的喜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谢雨安越想越气,干脆化回猞猁的原型,在自己铺得软软的猞猁窝里滚来滚去,钢鞭一样的尾巴在地上抽得“啪啪”作响。
一面想着下次溜进去一定要好好收拾那个胆大包天居然敢拿烂尾作糊弄他的作者,一面又乱七八糟地想着那作者长得可真好看啊,比他们猞猁妖一族里因为数量稀少而骄奢跋扈的母猞猁要好看且有韵味多了。
虽然长得干净清秀吧身形却一点都不矮,八尺左右的身高一看就比那些娇滴滴的母猞猁结实。五官虽然说不上精致,却分布得格外舒适,是一张看上去就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好人脸。不论何时嘴角都带着微微上扬的弧度,算计他的时候眼里狡黠流转,格外灵动。当然点睛之笔还是眉心那一点天生的殷红痣,给清秀平淡的面庞平添几分颜色。
总之就是整个人看起来特别柔和,像周身都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白色柔光一样……
等等!不是像,是真的有!那是只有他们妖修才看得到的同属于妖族的妖的本源妖气。
可是他调查到的消息是,白毓确实是个普通人啊,还是一出生就被抛弃的人类孤儿。大病初愈后在齐全书阁找了份看店小工的工作,然后死活不听别人劝告非要揣着几个月的工资去倥侗门监测有没有仙缘,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才开始写的。
白毓如果真的是妖,在检测仙缘的法器面前立刻就会原形毕露,可是他却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下的倥侗山。谢雨安用毛茸茸的爪子扒拉着自己的胡须,陷入了沉思。
百思不得其解,向来是行动派的他一跃而起,决定跑回猞猁一族的老巢翻翻古籍解惑。
翻箱倒柜大半天,才翻到一本有些破损的《半妖志》,书皮破损斑驳,书页发黄且干燥脆硬得感觉稍不注意就会裂开损坏,里面书写的内容甚至有点晕染了,不过不影响大致。
书里提到,人与妖结合有极低的概率诞下半妖之体的后代,然而这半妖,并没有继承到人族的修仙天赋,也没能继承到妖族的强健体魄。而且半妖哪怕被成功诞下,后续也有很大的概率,会由于体内强悍的妖族血脉与人族血脉的不兼容,难以承受非凡的痛苦,变得疯疯癫癫自寻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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