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被打一顿,可这拿玉扇的世家公子哥,怎么看也不像是能打得过他的人,论功夫,还不一定能打得过只会吹牛的徐小子,倒是之前跟在他身边的那青衣小娘子,在温华看来,身上有一股叫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不用多想,那小娘子是个能打人的高手,大概他和差不多高。
到了凉亭,景舟坐在一旁倚着柱子,笑问道:“剑不离身,可是想要学剑?”
虽不知那生的好一副皮囊,连他温华都羡慕的公子哥为何问这个,他还是点了点头:“做梦都想!练剑练好了,就能扬名天下,学学那李剑神,踩着浪头过大江,衣锦还乡。”
还有一句话温华没说,学好了剑,便能请兄弟喝酒吃肉了。也不知那徐小子和老黄现在过的如何,兄弟过得好就要来看看自己,兄弟过的不好,更要来找自己。
景舟忍不住笑起来,笑了一阵才道:“是这么个理,富贵不知还乡,如锦衣夜行。”
难得有人赞同自己,即便是下面不痒,温华还是习惯性地抠了抠裤裆。这动作虽难登大雅之堂,不过他并不在意,人活着总得怎么舒服怎么来不是?不然像那些个附庸风雅的纨绔子弟,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他温华学不来。
况且要是他哪天练剑有成了,和人在山巅斗剑时,在万众瞩目的时刻冷不丁地掏一下鸟,岂不是显得更有味道,与其他那些个高手不同?
肉还没来,总得找些法子打发时间,不然肚子叫的人心慌,见那公子哥不再说话,只是眺望着远方,温华想了想,挑话问道:“为啥要请我吃肉?”
景舟将目光从远方收回来,笑眯眯道:“你和我知道的一个人很像,那人我倒是一直想请他吃顿肉,只是还不是时机。请不了他,总能请你吃一顿,也好少些遗憾事。”
温华纳闷道:“还有人和我像?”
这世上除了他那有个喜欢唠唠叨叨媳妇的兄长,还有人会和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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