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
“你会知道的,总有一天。”说完这句,公孙献就闭了嘴,一副再也不会开口的样子。甚至没过一会儿,竟化作一团青雾,充斥在红线包围的空间内,摆明了不配合。
任芝初觉得好笑,收回部分红线,转而缠住了那一团火球。不久前,就是这团火球把她砸晕了,此刻,就算她把火球搓扁揉圆也只能勉强出口气。现在,她能很好的操纵红线,而把火球勒得呼哧呼哧直喘,在这种无声的逼迫中,火球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是一只浑身长毛的圆脸小动物,一双眼睛小而圆,似珍珠一般透亮,却只有绿豆大小。只是浑身毛发通红,散发着火焰,平添了许多威风。
任芝初没有说话,揉了火球半晌,见公孙献始终没有反应,还是叹气道,“实话说,我能离开这里。既然你我话不投机,那就把这火球当做赔礼,归我吧。”说罢,她扯起红线,拴住火球就要走。
公孙献原不信她的话,此处虽是地狱边界,实际却叫“不归乡”,有来无回。但当她感受到空间的裂隙时,终于坐不住了,砰的幻出形状来,“放下火球!”
这家伙竟然真叫火球!任芝初充耳不闻,继续缓慢地蓄力,做出离开的样子。
“喂——”公孙献见她无动于衷,终于急了,好半天,妥协道,“我认输。你想知道什么?”她离不开此地,孤守于此无始无终,若非有火球相伴,只怕早就疯了。虽则火球原是她的宠物,但到了不归乡,火球就是她唯一的羁绊。
任芝初这才收手,“好说。”她把火球拎着,“就说说你所知道的一切吧。”
公孙献:???
“这……这要从何说起?”
“我不急,”任芝初说,“从你出生讲起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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