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门口站了很久,门缝里面一片黑暗应该是睡下了,可又不太确定。在记忆里,她会故意把灯关掉等我回家,在我打开门的时候猛地把我扯进屋内,抄起旁边的棍子往我身上砸。
我抖着手忍住恐惧打开门,看到昏暗没人的客厅才猛然松了口气。
这里是虎穴狼窝,是怨恨与卑劣的根源体。里面居住着一只半疯半醒的猛兽,每天企图撕下我身上的血肉,榨干我身上的最后一点利益。
我讨厌她,憎恶她,却又在长达十几年的相处中可悲地继承了她一部分的劣性基因。
所以在往后十年与何铖相处中,他厌恶我。
因为我是被拐来的,继母尽不到赡养的义务。她怕我浪费她的钱,又怕我活活饿死,将来缺少劳动力挣钱给她。
所以她把我打包送到县城里小有名气的陪酒场,喜滋滋的卷着一千多块钱走了。
十八岁的我宛若左右逢源的下贱娼妓。面对满脸油光的猪头脸,哈哈陪笑。肥大宽厚的手握着我的肩膀上下摩擦,暗示意味很明显。
我的胃部顿时强烈翻滚,后面硬生生止住了。三百块钱的小费是我整整一个月的生活费。
陪酒到一半,一位气势汹汹的女人杀进来。二话不说扯着我的耳朵往旁边扔,最后被拖进巷子里打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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