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留在家里呢!今天他能请到假都算不错的了,听你齐阿姨说,他们学校紧的要死。不过现在林琦这也算不错了,当年他高中那样天天打球混日子的样子,能有个大学要他就不错了。林琦可真的没让你林伯伯少劳神。这邻里之间的哪有林琦那样调皮又混的男孩子?现在能周周正正的上两天学也就算不错了。哎,春晓你可不要………”

        春晓撇了撇嘴,心里嘀咕道:“这就是林琦哥哥自己考的,净瞎听瞎传。”

        春晓和林琦从小玩到大,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天天在楼里干一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不是扒拉人家煤球,就是扔人家晒的菜干。林琦甚至往他爸的茶具里撒过尿,导致春晓第一次被打,还是因为林琦而“连坐”。

        林琦爱皮闹,春晓爱跟屁股,队伍坚硬无比。这队伍当然不止他们两,后面还有一大群,只是林琦这队长当的飘飘呼呼的,愿意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干的只有春晓一人罢了。

        而与那些来来往往的不同,春晓是林琦的“新娘”。

        春晓比林琦小两岁,但林琦念书早,所以现在林琦都大三了,春晓还在高三混着。青春期,男羞女涩,二人早就从当时的“娃娃夫妻”变成了,现在连见面都不常打招呼的“熟悉的陌生人”。

        高中最后一次看见林琦是在第二年开春,当春晓推着她那小破驴从那个路灯坏了一半的小巷子走过的时候,她看见了一星烟火。那扇破旧的灯时好时坏,那天恰巧能亮,昏暗的灯光下,捏着烟的是一个高大的身影,阴暗而模糊。那个身影让春晓熟悉而又陌生,等春晓走近后才认出那是很久没见着的林琦,也是一个变了样子的林琦,变得让春晓不敢再认。

        林琦穿着一身洗的掉色的派克服,头发长的有些长了,眼底尽是青黑,嘴唇干裂。细看才发现林琦的头发梳的很顺,胡子应该也是才挂过的。可这些无法掩盖他的颓唐。

        看到春晓到来,林琦灭了手里的烟,深深的忘了春晓一眼。最后缓缓的掉头走了,留给春晓一个陌生的背影。

        春晓在后面想开口,因为她觉得林琦是在等自己,而且一定是有话要和自己说。但此刻春晓却有些莫名其妙的慌张,顿时觉得自己脚底发麻,手上无劲,嗓子眼干涸的说不出话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林琦离自己越来越远。空气里只留下了清凉的须后水的味道。

        不久以后,小区人就听说林局长家的“混儿子”被警校开除了,和家里大吵一架后发誓要和他爸断绝关系,并且再也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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