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文的内容和房子的迹象让他的判断偏向两人住在一起,但这根本大错特错!
犯案的地点是在花草公园,离凌烟的房子才几步路的距离!如果两人住在一起,袁列又对凌烟有杀意,根本不需大费周章,直接在他家里犯案就好,而且又隐蔽,根本不怕有人知道。
就算被发现了,只要矢口否认就好。
对,问题在于:袁列承认自己犯案了,还是在没有尸T,没有证据的情况下。
完全不合理啊!
另外,凌烟显然知道两个人没有住在一起,要不然看到贴文不会马上去凌烟家。
还一住就住这么久。
她那时候说什么来着?
——“看新闻我才知道这件事,当时我很震惊,随便穿了衣服跑过来确认,没看到人我心慌,想说再等等看好了,就回家拿了几件日常用品,在这里住了下来。”
对,她在等什么?她根本笃定凌烟已经Si了,那她在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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