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疑惑的蹙眉,转头看着凌夜阴沉的侧脸。我和凌夜认识了两百年,他从来不会对我说谎。

        “你们一群野狼,居然还打不过一个人类?”我撇了撇嘴,护短的说。

        没错,护短。血奴之于我,算得上我的私有物。虽然,我每次吸血,都会付钱给祁逊,但这也是我为了遵循现代社会的所谓人权,不得已而为之。而凌夜,不过勉强能算得上我的一位故友。

        “哼,就知道你傻。”凌夜白了我一眼,嘟囔了句。

        我则不打算继续接话,也不打算打探更多的关于祁逊的私事。是的,他是我的私有物,而我则很愿意给他保有个人隐私的权力。我都要为自己的圣母心感到骄傲了。

        当然了,本质上还是因为,血奴不过是为我提供新鲜动脉血的奴隶而已。只要奴隶足够听话,还会有哪个主人愿意浪费精力,去探寻奴隶的个人生活?

        凌夜也不再说话,只是加大了油门,惊险的闯过几个绿灯,飙车般超了数百辆汽车之后,一个华丽的甩尾,将车停在了一栋五星级宾馆的楼前。

        他火急火燎的跳下车,快步走到右侧,把我拦腰从座位里抱了出来。在走进酒店大堂之前,随手将车钥匙丢给了表情暧昧的门童。

        “至于这么猴急吗?”我撇撇嘴,任由这匹发情的野狼,大踏步的抱着我一路畅通无阻的走进电梯。耳朵贴着他砰砰砰有力跳动的胸口,好笑的问。

        “我忍了将近七年。”凌夜咬牙回答。叮的一声,电梯到达了顶层。我继续如同已经落入了狼口的小绵羊那般,毫不反抗的被他公主抱到总统套间。

        人脸识别的智能锁,刷的一声打开。凌夜大步抱着我,径直走进卧室,将我轻放在大床上的同时,已经欺身压了上来。

        “臭狗,洗澡去。”我嫌弃的拧了两把他的耳朵。

        他潮红着脸,闷哼了一声,恳求道:“在去找你之前,我已经刷了十几遍的牙和舌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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